我会法律维权委员会召开筹备会议
6月12日,我会法律维权工作委员会筹备会议在深圳新王朝酒店召开,会议由委员会张鹏飞主任主持,赛吉拉夫、张丹、张福祥、邓香花、胡长青、赵仁英、张宝松、胡应志等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议题为法律维权委员会的成立与今后开展工作的计划。议程主要围绕选举产生委员会第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和制定委员会的章程与工作计划两方面展开。
会议伊始,张鹏飞主任首先介绍了深圳龙江商会的发展历程、法律维权委员会的成立背景以及筹备期会员的基本情况。随后,经过民主选举,与会人员全票同意增选赛吉拉夫、张丹、张福祥为委员会副主任,邓香花为委员会秘书长,审查通过赵仁英、胡长青、胡应志、吴亮、张宝松等人为委员会委员。与会人员纷纷发言,献计献策,大家协商一致制定了《深圳市黑龙江商会法律维权工作委员会章程》:明确为商会及会员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优惠提供各类优质的法律服务,针对特殊案件可仅收取成本费用;并决定委员会每年定期召开两次专题会议,对社会中敏感的法律维权问题进行专题讨论;根据商会会员或委员会工作的需要,不定期召开临时会议。
此后大家就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及下一步如何开展好各项工作进行了热烈讨论。张鹏飞主任认为,委员会的定位是为商会服务的工作机构,成立法律维权委员会旨在建立法律维权联动机制,推动深圳龙江商会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委员会的工作应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创新性,应充分了解会员的诉求,将服务落到实处。赛吉拉夫副主任谈到,深圳是改革开放的最前沿,其法律新型案例较多,就法律服务水平而言,其发展也远领先于内地。委员会应通过务实的法律服务来加强与会员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及时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为家乡人民造福。
邓香花秘书长将法律维权委员会与商会的关系总结为“在互动中发现机会,为家乡经济建设服务”。委员会的职责主要是为商会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使会员企业家们在经营决策时无法律问题上的后顾之忧。同时,法律委也可通过商会的资源不断开拓自己的市场,两者是一种互动的双赢关系。
赵仁英委员认为,法律委应具备金融法律前沿思维,紧随社会发展的步伐,依托深圳金融优势,在PPP、私募股权基金、新三板等金融产品上多下功夫,使法律与金融相结合,为家乡企业融资、提供法律服务。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此次会议为法律维权委员会下一步开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委员们均表示会积极参加委员会的各项活动,为委员会的发展建言献策,协助商会秘书处工作,尽心尽力地为黑龙江在深企业家提供优质、及时、高效的法律支持,在法律领域中为黑龙江在深企业保驾护航。